買保健食品時要用心
新版《食品安全法》將保健食品納入「特殊食品」管理:保健食品聲稱的保健功能,應當具有科學依據(jù),不得對人體產(chǎn)生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并首次明確了保健食品原料目錄及其對應的功效。未來進入中國營養(yǎng)保健食品市場將有四扇門,企業(yè)可根據(jù)自身情況謀定而后動,分別是注冊與備案并存的保健食品、實行注冊制的特殊醫(yī)學用途配方食品、QS 標識的普通營養(yǎng)食品,一些原裝膳食補充劑還可通過申報無國家標準進口食品的方式進入國內(nèi)市場。因此,消費者對保健食品的認識將從過去單一的「藍帽子」時代,邁入注冊制的「藍帽子」和橘紅色的備案制標識共存的新時期.
新法還明確,保健食品標簽不得涉及防病治療的功能,并且規(guī)定保健食品必須聲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因此,未來您在選購保健食品時,切記保健食品不是藥品,不要用「療效」對號入座。而去藥店買藥時也要仔細看說明,避免被忽悠買了保健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