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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海洋法法庭的中國法官及其為海洋權(quán)益維護做出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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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海洋法法庭(The International Tribunal for the Law of the Sea)成立于1996年,是根據(jù)1982年《聯(lián)合國海洋法公約》設(shè)立的解決有關(guān)《公約》解釋和適用爭端的獨立司法機構(gòu)。法庭總部設(shè)在德國漢堡,由21名獨立法官組成。自法庭成立以來,先后在法庭任職的中國人有趙理海(任期1996年—2000年)、許光建(任期2001年—2007年)、高之國(任期2008年—2020年)和段潔龍(任期2020年—2029年),他們?yōu)楣?、和平解決海洋爭端做出了重大貢獻。

根據(jù)《國際海洋法法庭規(guī)約》(Statute of the International Tribunal for the Law of the Sea)第2、3條之規(guī)定,國際海洋法法庭法官的任職資格包括但不限于:(1)享有公平和正直的最高聲譽,并在海洋法領(lǐng)域內(nèi)具有公認資格;(2)法官組成還必須能代表世界各主要法系和公平的地區(qū)分配。

《公約》為解決海洋領(lǐng)域爭端提供了四種替代手段:國際海洋法法庭、國際法院、根據(jù)《公約》附件七設(shè)立的仲裁法庭和根據(jù)《公約》附件八設(shè)立的特別仲裁法庭。

國際海洋法法庭對與《公約》的解釋或適用有關(guān)的任何爭端以及任何其他協(xié)議中特別規(guī)定的賦予法庭管轄權(quán)的所有事項具有管轄權(quán)。與《公約》有關(guān)的爭端涉及海洋區(qū)的劃定、航行、海洋生物資源的養(yǎng)護和管理、海洋環(huán)境的保護和保全以及海洋科學研究等。

趙理海法官

(任期1996年—2000年)

1996年10月18日,德國北部海港城市漢堡,在時任聯(lián)合國秘書長布特羅斯·加利的主持下,國際海洋法法庭首批21位法官的宣誓就職典禮在市政大廳隆重舉行。

繼法庭庭長、副庭長宣誓就職之后,大廳前臺的法官席中間,站出一位來自中國的年長法官。他兩鬢染霜,但精神矍鑠,身著一襲海藍色的法官禮服,健步登上講臺,用流利的英語鄭重宣誓:“我莊嚴宣告:我將光榮、忠實、公平、自覺地履行我作為一名法官的職責,并行使我的權(quán)力。”鏗鏘有力的聲音響徹大廳,久久回蕩在美麗的易北河畔。

他,就是我國著名的國際法學家、北京大學教授趙理海。這一年,他已年逾八旬。

學海無涯勤作舟

趙理海于1916年7月3日出生在晉南平原的聞喜縣下官張村。趙家在當?shù)厥且粋€大家族,除經(jīng)營土地外還兼營商業(yè),積累了豐厚的家產(chǎn)。大家族中重視讀書的氣氛使少年趙理海深受熏染。

16歲時他考入北平著名的教會學校匯文中學,各門功課名列前茅。1935年考入燕京大學,四年后獲文學學士學位。1940年,他遠渡重洋,進入美國著名的芝加哥大學,攻讀國際法碩士學位。他僅僅用一年多一點的時間就完成了常人需要兩三年才能完成的學業(yè),提前獲得國際法碩士學位。1941年9月,他又以優(yōu)異的成績考入哈佛大學法學院。

哈佛法學院那座囊括了世界各國古往今來幾乎所有法學典籍的圖書館,強烈地吸引著年輕的法學學者趙理海。為了方便閱讀,他索性從旅店直接搬進了這座圖書館內(nèi)一個簡陋的小房間里,伴著一桌一椅,苦讀了四個春秋。四年間究竟讀了多少書,連他自己也難以說清。僅是那部長達400頁的博士論文《中美條約與國際法》的引注,就來自300余部法學著作中,其立論之宏富,分析之嚴謹,引文之豐富,令哈佛教授們嘖嘖稱嘆。當年在那間斗室里,他還完成了一部題為《論國際公法》的專著。這部著作1947年由上海商務(wù)印書館出版,成為全國各大院校法學院系的通用教材。

回國后,趙理海曾先后在國立武漢大學、中央大學、南京大學任教,1957年進入北京大學,在燕園任教近四十年。

1973年12月第三次聯(lián)合國海洋法會議在美國紐約召開之后,趙理海敏銳地意識到海洋法在國際法領(lǐng)域中的重要地位日益凸顯,各國之間海洋權(quán)益的爭奪將成為國際斗爭的一個重要陣地。1975年他以“發(fā)展中國家對第三次聯(lián)合國海洋法會議的巨大貢獻”為研究課題上報上級部門,未能得到批準。他認準了這一研究課題的特有價值,即使上級不批準也要干下去。

于是,他夜以繼日,終于完成了專著《海洋法的新發(fā)展》,從1986年開始,十年間他先后撰寫出版了《國際法基本理論》《當代國際法問題》《海洋法的理論與實踐》(主編)等多部專著,發(fā)表了數(shù)十篇專題論文,為我國的海洋權(quán)益維護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對提高我國的國際法海洋法學術(shù)水平作出了重要貢獻。

天降大任于斯人

早年在美國哈佛大學留學時,給趙理海授課的國際法教授哈德遜曾擔任國際法院的常設(shè)法官,使青年學子趙理海欽仰不已。

20世紀80年代后,趙理海成為我國海洋法的領(lǐng)軍人物,他先后被推舉為中國海洋法學會副會長、顧問,中國海洋國際問題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理事、顧問,中國國際法學會理事、顧問以及希臘國際公法學會國際理事會理事等學術(shù)職務(wù),并應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wù)院法制局之約,參加了《外國人出入境管理條例》《駐華外交人員特權(quán)與豁免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領(lǐng)海與毗連區(qū)法》等十幾個法律草案的討論,對我國外事立法提出了許多建設(shè)性意見。1988年,他當選為第七屆全國政協(xié)委員,隨后擔任了全國政協(xié)法制委員會委員、民盟中央法制委員會副主任、中國和平統(tǒng)一促進會理事等職務(wù),走上了參政議政的前沿。

1995年5月,根據(jù)《聯(lián)合國海洋法公約》的規(guī)定,聯(lián)合國決定成立國際海洋法法庭,負責審理按照該公約向其提交的一切爭端。中國得到一個法官候選人名額。

只有一個名額,可見競爭的激烈程度。**經(jīng)過國家領(lǐng)導人的反復調(diào)查研究,反復權(quán)衡比較,認定趙理海才是最合適的人選,決定撤回對原候選人的提名。**時任外交部副部長李肇星親赴北京大學,宣布這一決定時說:“外交部提名趙理海教授為國際海洋法庭的法官候選人,他為你們北大爭了光啊!”

1996年8月1日,趙理海來到美國紐約聯(lián)合國總部,參加國際海洋法法庭法官的競選。由于國際海洋法法庭在未來解決國際海洋法爭端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98個《聯(lián)合國海洋法公約》締約國對這次法官的選舉都十分重視,因此在33位候選人中競選21位法官席位就成了一場異常激烈的角逐。整個聯(lián)合國總部都籠罩在一片嚴肅緊張的氣氛之中。選舉從上午開始,一直進行到深夜,經(jīng)過8輪無記名投票,趙理海最終當選為國際海洋法法庭的大法官。他也由此成為第一位中國籍國際海洋法法庭大法官。

在4年的大法官生涯中,趙理海以80多歲的高齡,四年間往返北京與漢堡之間達16次之多。法庭每次開會,他都事先做好充分的準備。他主持公道,仗義執(zhí)言,先后作了120多次發(fā)言,在國際間海域劃界、海洋資源管理、海洋爭端的解決等問題上,提出了有理有據(jù)、富有建設(shè)性的意見和建議,維護了我國和其他發(fā)展中國家的海洋權(quán)益。他的工作博得法庭同行的普遍贊譽,受到我國外交部的多次表揚。

2000年10月10日,趙理海因病在北京辭世,享年84歲。

許光建法官

(任期2001年—2007年)

許光建,1931年生。前國際海洋法法庭法官。歷任中國駐悉尼大使銜總領(lǐng)事、外交部條約法律司司長、外交部法律顧問、中國國際法學會副會長、中國海洋法學會副會長、外交學院兼職教授。

2001年5月,70歲的退休外交官、國際法專家許光建作為國際海洋法法庭中國提名候選人高票當選,并于2002年4月19日順利連任,任期至2011年。

與海牙的國際法院和前南斯拉夫國際刑事法庭不同,國際海洋法法庭的法官平時居住在各國,開會和審案時才集合起來。每年的3月和9月,法庭各有一次例會,兩個禮拜的會期里,法官們要審議法庭的財政預算、行政開支、書記處工作和人事問題等十幾項議題。

國際海洋法法庭的審判流程一般先是法官開全體會議,進行內(nèi)部辯論,大家暢所欲言。第一輪辯論后,書記處把結(jié)果歸納一下,起草一份討論稿分發(fā)下來,法官們再進行討論。幾輪下來,大家要么協(xié)商一致,要么就提交表決通過了。

國際海洋法法庭成立后,許多案件從申請立案到宣布判決連一個月都不到。效率之所以這么高,主要是因為法庭迄今審理的案件主要是關(guān)于被扣押船只、船員迅速釋放和臨時措施等案件。法庭依照“法庭規(guī)約”,本著人道主義精神,或根據(jù)情況緊急,迅速處理。

許光建法官長年從北京到法蘭克福再轉(zhuǎn)漢堡。對十多個小時的旅途奔波,長年從事外交工作的他本習以為常,但無奈年事已高,健康狀況也有些問題,有一次居然在會場突然暈厥過去。后來每次去漢堡,外交部條法司都派一名年輕的助手隨行。

參加聯(lián)合國第三次海洋法會議

許光建法官本科就讀于中國人民大學外交系,而后在外交學院攻讀研究生。畢業(yè)后留任外交學院執(zhí)教國際法,于上世紀60年代調(diào)任到外交部條約法律司工作。

為了協(xié)調(diào)世界各國的海洋權(quán)益,聯(lián)合國先后召開了三次海洋法會議。其中,于1973年12月3日在紐約開始的聯(lián)合國第三次海洋法會議,先后召開了11期16次分會,圍繞著領(lǐng)海、海峽、大陸架、專屬經(jīng)濟區(qū)、群島國、島嶼、國際海底制度等問題,各國展開了一系列的辯論,終于在1982年4月30日一攬子表決通過了被譽為“海洋憲章”的《聯(lián)合國海洋法公約》(簡稱《公約》),并于同年12月10日在牙買加的旅游城市蒙特哥港簽署。

許光建曾以中國代表團副代表的身份參加了聯(lián)合國第三次海洋法會議。在漫長的談判中,他親眼見證了恢復聯(lián)合國合法席位的新中國始終與廣大發(fā)展中國家一道,反對海洋霸權(quán),推動建立平等的國際海洋新秩序。

1996年5月15日,經(jīng)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批準,我國正式成為《聯(lián)合國海洋法公約》第93個締約國。許光建此時亦成為出席《聯(lián)合國海洋法公約》締約國會議中國代表團團長。

參與中國第一條海上邊界線劃定

1960年10月1日,中緬兩國為解決歷史遺留的邊界問題,本著友好協(xié)商、互諒互讓的精神,在北京簽訂了邊界條約,正式劃定兩國的全部邊界,為國與國間邊界問題的圓滿解決樹立了典范。

為了按照邊界條約重新勘定兩國邊界、樹立界樁,兩國成立了聯(lián)合勘界委員會。外交部專門從外交學院借調(diào)了兩位法律專家參加勘界工作,其中一位就是年輕的許光建講師。到了云南,許光建奔赴聯(lián)合勘界第一大隊,在高黎貢山邊界附近的一座土司大院里一待就是近半年,審查和整理聯(lián)合勘界上報的資料,為起草邊界議定書做準備。

1964年中國與巴基斯坦聯(lián)合勘界,許光建再度出征。同年,許光建被調(diào)入外交部條法司。但是因為“文化大革命”和下放干校,許光建靠邊站了十幾年。

直到1981年恢復職務(wù),許光建迎來了生命里的第二個春天,他的邊界情結(jié)也越結(jié)越深。1985年他升任條法司副司長后,當仁不讓地擔當了與巴基斯坦、尼泊爾、朝鮮的邊界聯(lián)合檢查委員會的中方首席代表,以及此后中俄東段邊界聯(lián)合勘界委員會的中方首席代表。巧合的是,俄方的首席代表竟是許光建五十年代在中國人民大學外交系的同班同學,當年被蘇聯(lián)派來留學。誰也想不到,30多年后,兩人可以共事,而且代表各自的政府。

作為資深外交官,許光建早已飛遍五大洲,不過,言辭間,他最為自豪的還是在祖國蜿蜒的陸地邊界線上印下了自己堅實的足跡。從最東端烏蘇鎮(zhèn)的“東方第一哨”到最西端帕米爾高原上的斯姆哈納邊防站,許光建樂在其中。

在歷次劃界談判中,北部灣劃界耗時最久,前前后后歷經(jīng)26年。**談判成效也最好,是我國第一條海上界線。**上個世紀七十年代,中越陸地邊界和北部灣劃界談判啟動。當時,許光建就分在北部灣劃界組。后來中越?jīng)_突,談判不得不中止。1991年兩國關(guān)系正?;院?,雙方都認為有必要盡早解決包括北部灣在內(nèi)的邊界領(lǐng)土問題,成立了包括外交、國防、漁業(yè)、測繪、地方政府等部門組成的政府邊界談判代表團,再次啟動北部灣劃界談判。1年后,許光建從駐澳大利亞悉尼總領(lǐng)事一職調(diào)任條法司司長,他一直熱切地關(guān)注著談判的進程。1995年退休后,他以外交部法律顧問的身份積極投入這項艱辛的工作。

2000年12月25日,經(jīng)過長期艱苦談判,我國與越南簽訂了北部灣劃界協(xié)定,誕生了我國第一條海上邊界線。幾年過去了,許光建還記得那一天在人民大會堂的情景,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和越南國家主席陳德良出席了協(xié)定的簽字儀式。

企鵝與《南極條約》

1959年12月1日,12個國家的代表在華盛頓簽署了凍結(jié)一切領(lǐng)土主張及資源開發(fā)的《南極條約》。各國認同,南極應開放給全人類,供科研等非軍事化和平利用。我國于1983年6月8日加入南極條約組織。

根據(jù)《南極條約》,締約國分兩種,一種是協(xié)商國,即原始締約國和在南極設(shè)了考察站的非原始締約國;另一種就是非協(xié)商國,也就是,既非原始締約國,締約后也沒有在南極設(shè)考察站的國家。開會時,協(xié)商國圍著桌子坐前一排,非協(xié)商國坐后一排。協(xié)商國有投票表決權(quán),非協(xié)商國則相當于觀察員,沒有投票權(quán)。它們之間地位是不平等的。最初我國就是非協(xié)商國,開會時堂堂一個泱泱大國,也得屈居日本、印度后面,不僅沒有表決權(quán),有些會還不能參加。

上世紀80年代,中國為了取得南極事務(wù)的表決權(quán),對南極的科學考察排上了日程。1984年11月,我國首次派出南極考察隊,并于1985年2月在喬治王島建成中國第一個南極考察基地——長城站。

建站后,我國即著手申請成為協(xié)商國,這需要全體協(xié)商國一致通過。當時有些西方媒體一味地在報紙上渲染我們的科考人員行為不檢點,甚至說中國人在南極吃企鵝肉,影響非常惡劣。西德議會議長公然宣稱:中國沒有資格成為協(xié)商國。時任外交部條法司副司長的許光建經(jīng)過詳細了解,發(fā)現(xiàn)事實根本不是這樣。原來,中國年輕的科考隊員初次見到企鵝、海豹,忍不住和它們逗著玩。許光建就挨個拜訪了協(xié)商國駐華大使,作辟謠解釋工作。

1985年10月,法國巴黎,《南極條約》協(xié)商國就南極礦物資源展開談判,并秘密討論中國加入?yún)f(xié)商國問題。**許光建率領(lǐng)中國代表團也到了巴黎。**湊巧的是,阿根廷代表團團長就是許光建以前開海洋法會議的老朋友。一有消息,他都及時通知許光建。

后來代表們轉(zhuǎn)到比利時的布魯塞爾,正式開《南極條約》協(xié)商國會議。許光建和中國代表團成員們一起焦急地在旅館里等待消息。一順利通過,阿根廷代表團團長的電話就打到了旅館。第二天,許光建就率中國代表團進入會場。當天晚上,他們包了一家中餐館,宴請答謝所有與會國家代表和比利時外交人員。有代表開玩笑說,這頓中國佳肴也可以載入《南極條約》史冊。

化解卓長仁劫機案

1983年5月5日上午10時,飛往上海的中國民航296號三叉戟飛機從沈陽機場騰空而起。當客機飛至渤海灣上空時,遼寧省機電設(shè)備公司職工卓長仁突然站起,拔槍撲向駕駛室,在5名同伙的協(xié)助下劫持了飛機??蜋C在空中盤旋一陣后,飛入韓國領(lǐng)空,被韓國戰(zhàn)斗機攔截并迫降在該國的春川軍用機場。卓長仁等6人向韓國當局繳械并被拘留。機組人員和乘客100多人被送往漢城的謝拉頓飯店。

這是我國第一起劫機案,很多國家都在等著看中國怎么面對。接到韓國有關(guān)當局的通知后,沒兩天,中國民航局局長沈圖就率民航工作組飛赴漢城。**許光建就是當時工作組的成員。**他說:“當時我們與南韓沒有外交關(guān)系,也不承認南韓政權(quán)。我也不能以外交部官員的身份去,只得說是民航局的工作人員。當時臺灣方面在南韓還有使館,他們大肆活動,企圖在乘客當中搞策反。工作組和韓方一連談了三天三夜,總算把機組人員和乘客一個不落地帶回國來?!?/p>

韓國方面給了中方代表很高的禮遇,專機一飛到濟州島上空,韓方派了4架戰(zhàn)斗機護航,專機降落在漢城國際機場并安排中方代表入住最高規(guī)格的新羅飯店。第二天在新羅飯店會議室,雙方開始正式談判。

他們答應,飛機、機組、乘客都可以回國,但要簽個協(xié)議。他們已經(jīng)準備好了初稿,若中方同意簽,第二天就可以走人了。這是一份英文備忘錄,出現(xiàn)了好幾次大韓民國字樣,用意很明顯,就是讓中國承認南韓。中方代表中有人脫口而出:“這怎么能簽?不行!”南韓的代表一聽火了:“怎么不能簽?”談判不歡而散。

工作組內(nèi)部開會討論時,大家憂心忡忡。雖是幾個字,但這牽涉到我們對南韓的政策問題。來之前中央沒交代,現(xiàn)在韓方已切斷通訊,想請示國內(nèi)都不行。擔心夜長夢多,大家商量了一下,“大韓民國”只可以留一個,就是最后落款。正在這時,黨中央通過新華社倫敦分社轉(zhuǎn)來一個電話,說名稱問題不要計較,人回去就好。最后韓方按我們的意思修改好協(xié)議文本,此時已是凌晨,雙方團長立刻簽字。

韓方還替工作組安排了一次慰問。看到前來救援的祖國親人,乘客和機組人員熱淚盈眶,熱烈鼓掌。這動人的場面永遠留在了許光建的心里。

另外,他還參與了兩岸首次對話。作為外交部的代表,他和民航局局長胡逸洲、總政聯(lián)絡(luò)部部長岳楓一同前往香港,指導談判工作。這次會談標志著海峽兩岸30多年的隔絕被打破。

12月18日早7時13分,原國際海洋法法庭法官、外交部條約法律司司長、中國駐悉尼大使銜總領(lǐng)事許光建同志,因病醫(yī)治無效,于北京逝世,享年91歲。

高之國法官

(任期2008年—2020年)

高之國法官

除了趙理海先生,四名中國法官中還有一位有文學學士背景的法官,他便是高之國法官。1980年,高之國法官取得吉林大學文學學士;在取得中國政法大學法學碩士學位之后,他前往美國、加拿大等地留學,具備豐富的國際法知識。

2008年,根據(jù)《法庭規(guī)約》的有關(guān)規(guī)定,高之國接替許光建法官的職務(wù),任期為許法官任期(至2011年9月30日屆滿)的剩余時間。2011年,高法官憑借淵博的學識、公允的裁判,在紐約聯(lián)合國總部舉行的第21次《聯(lián)合國海洋法公約》締約國會議上,在149個投票締約國中獲141票,從而高票當選連任,新一屆任期為9年。

除了法官職務(wù)之外,高法官的工作經(jīng)歷也很豐富。他擔任海南大學法學院的特聘院長;此外,他常做客于全國各大法學院、曾擔任眾多國際機構(gòu)咨詢顧問,如聯(lián)合國國際海底管理局顧問,以及任職政府重要崗位,如國家海洋局法律辦公室副主任、國家海洋局海洋發(fā)展戰(zhàn)略研究所所長、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全國人大外事委員會委員等。

除實踐經(jīng)歷以外,高法官亦是一位著作等身的學者,共出版了200余部作品,涉及海洋、環(huán)保、法律、政治等多個主題。

段潔龍法官

(任期2020年—2029年)

段潔龍法官

2020年8月24日,《聯(lián)合國海洋法公約》第30次締約國會議在聯(lián)合國總部舉行,選舉7名國際海洋法法庭法官,以接替任期即將結(jié)束的7名法官。中國政府提名的候選人、中國駐匈牙利大使段潔龍以149票高票當選。

段潔龍畢業(yè)于西南政法大學和外交學院法律專業(yè),此前作為外交人員,曾任中國駐悉尼總領(lǐng)事、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新加坡共和國特命全權(quán)大使、駐匈牙利特命全權(quán)大使等外交職位,有著豐富的外交經(jīng)驗。

中國外交部發(fā)言人趙立堅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中國候選人段潔龍當選國際海洋法法庭法官是對中方20多年來對法庭工作貢獻的肯定。相信當選法官們將會公正履職,為法庭工作、和平解決海洋爭端作出應有的貢獻。

信息來源:

1.國際海洋法法庭迎來第四位中國籍法官[EB/OL].新華社客戶端

2.揭秘國際海洋法法庭中的中國法官[EB/OL].“法律競賽”微信公眾號

3. 深切緬懷許光建法官[EB/OL]. “中國國際法前沿”微信公眾號

4.聞喜人趙理海:國際海洋法庭第一位中國籍法官[EB/OL].運城晚報

5.國際海洋法法庭網(wǎng)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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