鷹眼睛,中藥名。為鷹科動物蒼鷹Accipiter gentilis (Linnaeus)的眼睛。繁殖在我國東北北部;河北、湖北、廣東、廣西、云南等處為旅鳥和冬候鳥。具有明目退翳之功效。常用于視物不清,翳膜遮睛。
入藥部位眼睛。
性味味咸,性平。
歸經(jīng)歸肝經(jīng)。
功效明目退翳。
主治視物不清,翳膜遮睛。
用法用量外用:將鮮鷹眼睛刺破,取汁滴眼。
采集加工蒼鷹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禁止濫捕。
形態(tài)特征蒼鷹,又名鷞鳩,黃鷹。大型鳥類,體長約50cm。嘴黑色,基部帶暗藍色,蠟?zāi)S綠色。虹膜金黃色。前額以至后頸為石板灰色。羽基白色;眼上方有白色眉紋,羽軸黑色,耳羽黑色;上體為石板灰色;肩羽和尾上覆羽有白色橫斑;其余雜有灰白、黑褐色斑塊或橫斑。下體灰白。喉有黑褐色細紋,胸、腹、兩脅與覆腿羽均雜有黑褐色橫斑。羽軸均為黑褐色。腳綠黃,爪銳利,黑色。
生長環(huán)境棲息于山林間。飛行迅速,善能捕取野兔、野鼠等小動物為食。繁殖在我國東北北部;河北、湖北、廣東、廣西、云南等處為旅鳥和冬候鳥。
相關(guān)論述1、《藥性論》:“鷹眼睛和乳汁研之,夜(日)三注眼中,三日見碧霄中物。忌煙熏?!?/p>
2、《本草匯》:“明眼目,退翳障?!?/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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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詞條內(nèi)容貢獻者為:
崔亞君 - 副教授,中藥學(xué)碩士,碩士生導(dǎo)師 - 上海中醫(yī)藥大學(xu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