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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中國]-外源性光感性皮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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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感物質通過局部或系統(tǒng)用藥等途徑進入機體后,在一定波長的光線照射下,出現(xiàn)相應的臨床癥狀,稱為外源性光感性皮炎。在臨床上可分為光接觸性皮炎和光線性藥疹兩種,其中又各分為光毒性和光變態(tài)反應性皮炎兩型。

病因本病的主要病因是某些光感物質直接接觸皮膚或通過口服、注射等途徑進入皮膚,由于這些物質含有特殊的吸收光輻射的分子或色基,在接受日光照射后出現(xiàn)了異常的生物學效應,導致疾病的發(fā)生。作用機制尚不明確。

常見的光感物質有:

1.化妝品

如香料(佛手柑香油、檸檬油、檀香油)、不純凈的凡士林等。

2.染料

如依沙吖啶、亞甲藍、伊紅等。

3.工業(yè)品

如瀝青。

4.香豆素類

如8-甲氧基補骨脂素、三甲基補骨脂素、白芷素等。

5.藥物

磺胺藥及其衍生物,口服降糖藥(磺胺丁脲、氯磺丙脲、甲苯磺丁脲)、抗菌藥(四環(huán)素族、灰黃霉素、萘啶酸)、吩噻嗪藥(氯丙嗪、異丙嗪)、利尿藥(克尿噻、氫氯噻嗪、呋塞米)、抗組胺藥(苯海拉明、氯苯那敏、曲吡那敏等)、水楊酸鹽類(阿司匹林、水楊酸鈉)、抗腫瘤藥、避孕藥、中草藥等。

6.動植物

泥螺、竹虱,植物如灰菜、紫云英、小白菜、莧菜、薺菜、菠菜、馬齒莧、萵苣、豬毛菜等。

臨床表現(xiàn)1.光接觸性皮炎

是在接觸致病的光感物質后,局部皮膚經日光曝曬所引起的炎癥反應。臨床上可分為:

(1)光毒性接觸性皮炎 是在接觸光感物質和日光照射的局部皮膚呈光毒性反應。局部皮膚出現(xiàn)日曬傷樣損害,自覺燒灼感和疼痛。常見于瀝青或焦油工人或使用了含某種香料的各種香水、化妝品、肥皂和清潔劑者。

(2)光變態(tài)反應性接觸性皮炎 開始在接觸光感物質和日曬的皮膚上發(fā)生延遲型丘疹、濕疹樣損害,即類似非光變態(tài)反應性接觸性皮炎,但之后可在未被照射的部位也出現(xiàn)皮疹,呈光變態(tài)反應的表現(xiàn)。

2.光線性藥疹

是因內用致病的光感性藥品,同時皮膚遭受日曬后引起的炎癥損害。影響皮損發(fā)生的因素很多,如與藥品的性質、濃度、劑量、皮膚吸收光線的程度、曝曬時間、角質層的厚薄、黑素存在的多少和體質等均有關。臨床上分為:

(1)光毒性藥疹 是人們因患某種疾病應用過某些足量的光感性藥品,同時皮膚遭受強烈日曬后,體內藥品吸收一定波長紫外線,即藥品成為光能的受體,從而引起光毒反應。其臨床表現(xiàn)有紅腫、固定疹、風團、麻疹樣或猩紅熱樣皮疹、水皰、紫癜、扁平苔蘚樣皮疹、甲黑斑、色素沉著等。嚴重者有全身癥狀,如發(fā)熱、頭暈、惡心、嘔吐、乏力等。常引起光毒性藥疹的藥品有磺胺、四環(huán)素族、利尿劑、補骨脂素等。

(2)光變態(tài)反應性藥疹 通常在日曬后24小時甚至數(shù)天發(fā)作,恢復比光毒性藥物反應要慢。皮損主要發(fā)生于暴露部位,也可累及非暴露部位。表現(xiàn)為濕疹樣皮疹、紫癜、色素沉著、血管炎、剝脫性皮炎等,嚴重者可出現(xiàn)頭昏、乏力、發(fā)熱、精神萎靡,甚至過敏性休克等全身癥狀。即使停用致敏藥物有時也會持續(xù)很長時間。臨床常見的引起光變態(tài)反應性藥疹的藥品有磺胺、抗生素、氯丙嗪等。

診斷本病的診斷依據(jù)是:①既往有接觸光感物質、應用光感性藥物的病史;②皮疹局限在曝光部位;③避免接觸光感物質或停用可疑光感性藥物后能夠痊愈;④光斑貼試驗陽性。

在診斷時需考慮是光毒性還是光變應性藥物反應,前者日曬后迅速發(fā)病,皮疹境界清楚,以紅斑、水腫為主,消退也較快,伴燒灼及刺痛感;后者發(fā)病較遲,皮疹可延及非暴露部位,以丘疹、滲出等濕疹化表現(xiàn)為主,消退較慢,自我感覺以瘙癢為主。

治療避免接觸可疑致病的光感物質,包括可能引起交叉過敏的物品,禁用可疑藥物;避免強烈日曬,高度敏感者要避免日光燈照射甚至反射的光線;外出時使用寬譜防光劑;多食用富含生物黃酮素的蔬菜和水果。

輕者口服抗組胺藥及維生素B、維生素C,嚴重者口服潑尼松。本病抗瘧藥治療無效。局部用藥以對癥處理為主,類似于皮炎、濕疹。急性期無滲液皮損可以爐甘石洗劑外搽,有滲液時可用1:20醋酸鋁溶液或3%硼酸溶液冷濕敷,可配合使用氧化鋅油。皮損干燥后及慢性期可用糖皮質激素霜劑,每天2次外搽。